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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供热
DISTRICT HEATING
城市集中供热、片区供热,规划部门、房管部门进行统计规划,区域城市主管部门审批,批准区域清洁能源分布式集中供热经营权,区域内成立新的区域金领热力。供热运营权限30年,基本分为10年基础建设期及20年运行期,分批分次实施,全区域性分布式热源站点覆盖。建设过程中不进行市政道路改造及大管网铺设,单独在项目内建设小型分布式热源站点,以点带面,全区覆盖,分批分区供热,区域热源建设及投建模式由区域城市主管部门制定标准。